河北省跆拳道协会
关于开展年团体会员年检续费工作
通知
各团体会员单位:
根据《河北省跆拳道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规定,为做好年检指导服务工作,提高年检效率,现将年度团体会员年检续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凡在河北省跆拳道协会登记注册,并已领取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注册证书的会员单位,均按规定进行年检并续费。年检续费时间为:年12月1日-12月31日,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准时上交核对团体会员注册信息,办理年检。
如未按规定及时年检并续费,河北省跆拳道协会将收回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会员牌匾,证书,删除团体会员信息及ID号并上报中国跆拳道协会,河北省跆拳道协会对未及时续费的会员单位将取消各项专业服务。
为避免近期跆拳道行业的不良之风干扰跆拳道项目健康有序的发展,对跆拳道运动的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。请广大会员单位自觉监督和抵制不良信息,维护中国跆拳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为避免对道馆和协会的工作造成影响,望各团体会员单位提高重视,严以律己,积极配合河北省跆拳道协会及中国跆拳道协会的各项工作。
一:递交资料
团体会员注册信息(电子版)
年检费用元
二:汇款方式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保定新华支行
工行账号:
户名:尹娜
三:联系方式
办公-
宋老师:张老师:
办公